合肥购房最新政策2015
1、合肥买房政策是怎样的?哪个区限购啊?
合肥买房政策如下,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政务区、滨湖新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限购。
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为25%,下列情况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40%。
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包括在外地贷款的记录。
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有相应贷款结清。
居民家庭无住房,但有一次贷款记录。
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例为50%。
名下有一套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的,首付比为50%。
合肥市2016年下半年每月居住用地供应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0亩,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在商品住房价格较高、波动较大的区域,增加居住用地供应。
在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政务区、滨湖新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以及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取得居住用地价格超过当地历史最高成交单价(或楼面地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
(1)合肥购房最新政策2015扩展资料:
“限购令”是指政府出台的房屋限购政策,出自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的“国十条实施细则”,从2010年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
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此后,相继有49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限购令”。
中国历史上,唐朝卖房“先问亲邻”;明清限购:禁止官员在工作所在地买房。
2017年3月份以来,河北涿州、保定、张家口,安徽滁州,海南三亚,浙江嘉兴嘉善县,江西赣州等三四线城市纷纷启动限购或提升首付比例。2017年12月,限购令入选2017年民生热词榜。 2018年3月16日,“3·17”限购一年北京楼市回归理性 新房销量减半。
分布城市
华东地区: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苏州,徐州),安徽省(合肥),浙江省(杭州,温州,宁波,金华,绍兴,舟山,台州,衢州)。
华南地区:广东省(广州,佛山,深圳,珠海),福建省(福州,厦门),海南省(海口,三亚)。
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济南,青岛),河北省(石家庄),山西省(太原),河南(郑州)。
中南地区:湖南省(长沙),湖北(武汉),贵州省(贵阳),广西省(南宁),江西省(南昌)。
西南地区:四川(成都),云南省(昆明)。
西北地区:陕西(西安),甘肃(兰州),青海(西宁),宁夏(银川),内蒙(呼和浩特),新疆(乌鲁木齐)。
东北地区: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辽宁(沈阳,大连)。
参考资料:
合肥限购重启 县域楼盘骤然升温-中新网
2、合肥买房政策
目前,合肥全市范围内实行限购政策,其中,新房限购区域包括
政务区、滨湖区、蜀山区、包河区、庐阳区、高新区、经开区(空港新城)、新站区和瑶海区。不限购的区域为肥西县、肥东县、长丰县、巢湖市和庐江县。此外,根据最新的“新政八条”,合肥还进一步收紧了部分区域二手房限购政策,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政务、高新和其他指定范围内购买二手房。
除了基本的限购之外,合肥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对于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之比大于或等于1.5的热点盘,由公证机构公证实行摇号销售,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贷款方面,市区首付最低门槛为30%,县域首付门槛相对较低,最低为20%。其中本市户口购房者名下拥有市区2套住房的禁止购买第3套;四县一市和外地户口购房者名下拥有市区1套住房的禁止购买第2套
2021年合肥最新限购政策:想在合肥买房,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你有购房资格吗?目前,合肥全市范围内实行限购政策,包括政务区、滨湖区、蜀山区、包河区、庐阳区、高新区、经开区(空港新城)、新站区和瑶海区。
不限购的区域为肥西县、肥东县、长丰县、巢湖市和庐江县。
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温馨提示:
1、2021年1月6日起,夫妻离异不满2年的,仍按原家庭房查。
2、2020年12月24日起,对非本市户籍追溯补缴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不予认可,仍需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
3、有房情况指以家庭为单位含夫妻双方以及未成年子女。
4、以家庭为单位的名下房产包含已下发房产证的回迁房和已备案并未下发产证的新房。
5、房查仅查合肥市区范围内房产,不包含四县一市。
6、贷款记录包含全国贷款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
第四条规定:加大安居保障力度。坚持政府主导、市区联动、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推进人才公寓(租赁住房)建设。放宽人才落户政策,凡自愿来我市工作的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可以先行落户;上述人才在肥创新创业,落户后即可购买首套住房。对新落户在肥工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三年内按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1万元和0.6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所需资金由市和县(市)区、开发区按1∶1比例分摊。
3、合肥购房政策
法律分析:1、本市常驻户口,不限购。(拥有两套及以上合肥产证的房产,新房限购。)
2、本市集体户,满一年,不限购;未满一年,两年内逐月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可购买一套住房。
3、外地户口,两年内逐月缴纳12个月社保,限购一套。
4、退伍军人,退伍户口落在合肥市,限购一套。(需落户)
5、应届两年内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本市工作,社保缴纳满个月,限购一套;或者在本市创业,凭营业执照,限购一套。(需落户)
6、国家认可的3级以上技工,在本市工作社保缴满一个月,限购一套(需落户)
7、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0岁以下本科学历,在本市工作,社保满一个月,限购一套。(需落户)
8、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工作满一年【工作单位开证明,或居住证满一年,限购一套】
9、四县一市户口,无需社保,写申请,限购一套【通过率有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4、合肥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合肥买房需要符合合肥买房限购条件的。
合肥限购的区域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新站区,政务区,高新区,滨湖区,经开区。如果你需要在以上九个区购房,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合肥户籍:
合肥市区常住户口不限购;
如果是合肥市区集体户,入户满一年,也不限购;
如果是合肥市区集体户,入户不满一年,则需要一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且限购一套;
合肥市区以外地区的合肥户籍,有营业执照或缴纳一个月社保,可以在限购区限购一套。
2、外地户籍:
非合肥户籍,提供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在限购区限购一套。
买房政策
1、在合肥市有户籍居民在城区拥有一套住房的,可以在进行购买第二套住房,但是暂停购买第三套住房。外地户口在本市城区没有住房的,可以凭本市缴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在本市区购买一套住房,但是暂停购买第二套住房,如果提供不了本市缴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将会被暂停在本市城区购房。
2、对那些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家庭,要求是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率的一点一倍。个人购买房子不足五年就对外销售的话,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