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2012年最低工资
1、合肥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2020年合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月最低工资标准:
合肥市:市区520元(每人每月,下同),肥东县、肥西县390元,长丰县360元。
淮北市:市区500元,濉溪县390元。
淮南市: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500元,潘集区、凤台县、毛集实验区390元。
马鞍山市: 市区500元,当涂县390元。
芜湖市:市区500元, 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390元。
铜陵市:市区500元,铜陵县390元。
蚌埠市:市区460元,五河县、怀远县、固镇县390元。
滁州市:市区460元,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定远县390元。
巢湖市:市区460元,含山县、和县、无为县、庐江县390元。
宣城市:市区460元,宁国市430元,广德县、泾县、绩溪县390元,郎溪县、旌德县360元。
池州市:市区、九华山风景区460元,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390元。
安庆市:市区460元,怀宁县、桐城市390元,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望江县360元。
黄山市:屯溪区、黄山风景区460元,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390元。
亳州市:市区430元,蒙城县、涡阳县390元,利辛县360元。
宿州市:市区430元,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360元。
阜阳市:市区430元,界首市、太和县390元,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360元。
六安市:市区430元,寿县、霍山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叶集试验区360元。
2、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
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是这样的:
1、全日制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有两种,一种是每月1650元,另一种是每月1430元,想了解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咨询;
2、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有两种,一种是每小时20元,另一种是每小时17元,可以询问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看当地执行何种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3、2012合肥市最低工资是多少啊?
合肥市区最低工资是1010元
长丰是680
现在买房到滨湖、北城、东边 稍微便宜点
4、合肥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2年合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1、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每个月;2、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每小时。一般来说,最低工资标准会在一年至三年进行调整,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会随着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变化而变化。一般来说,都是进行上调。
一、合肥最低工资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第一档次为1550元/月,18元/小时,执行地区为合肥市区。
第二档次为1380元/月,16元/小时,执行地区为淮北市区,蚌埠市区,淮南市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马鞍山市区,芜湖市区,宣城市区,铜陵市区。
第三档为1280元/月,15元/小时,执行地区为亳州市区,宿州市区,阜阳市区,滁州市区,六安市区,池州市区、九华山风景区,安庆市区,黄山市屯溪区、黄山风景区,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五河县、固镇县、怀远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宁国市、广德县、绩溪县、郎溪县、旌德县、泾县。
第四档为1180元/月,14元/小时,执行地区为濉溪县,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界首市、太和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定远县,寿县、霍山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叶集试验区,当涂县、含山县、和县,无为县,铜陵县,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桐城市、怀宁县、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黄山市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
5、2012合肥平均工资是多少,现在在合肥拿2500块一个月少不少,男的!
2500在合肥应该算中等吧。。。合肥目前最低工资为1010这样。。。大部分人在15000-2000之间
6、合肥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从06年10月1日起,合肥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410元调整为520元,增加了110元
7、合肥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如下:一般是采用每月最低工资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职工人。一般情况下,最低工资是不包括工人的加班费、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的。最低工资每一到三年就会调整一次。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8、十年前合肥工资
自2018年从11月1日起,合肥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四个档次分别上调至:1550元、1380元、1280元、1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步上调,分别为:18元、16元、15元、14元。
根据《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第七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安徽省之前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15年11月,而如今2018年再一次予以调整,与上次调整相比,各档月工资标准增长幅度均超过20%。